(1)產品介紹
對公理財業務是指我行接受機構客戶的委托和授權,按照與客戶事先約定的投資計劃和方式進行投資和資產管理的業務活動。
(2)服務對象
具有閑置資金和理財需求的對公客戶;
金融同業等其他機構投資者客戶。
(3)產品特點
通過為對公客戶提供低風險、較高收益的理財產品,有效提高客戶閑置資金利用效率和資產收益率;
除發行常規理財產品外,我行可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量身定制專屬理財產品,滿足客戶個性化理財需求;
(4)申請條件
資金量較大、具有一定投資經驗的對公客戶;
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并簽約理財銷售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