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險】風險收益相伴隨 投資“適當”很重要 |
發布時間:2024年07月15日 |
【經典案例】 李先生喜歡理財,在某金融機構測評其風險承受能力為“穩健型”。李先生的朋友向其推薦一款熱門理財產品,稱該理財過往收益比較高,但李先生購買時系統提示:“該產品的風險等級為‘高風險’,超過您當前的風險承受能力,請您選擇與您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產品。”李先生為能購買這款產品,重新做了風險測評,將風險等級改為“進取型”,并成功購買。此后,該產品出現了虧損,且超出了李先生的承受能力范圍。 【案例分析】 李先生未結合自身實際需求和投資經驗等因素,對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不審慎,且在選購產品時只關注宣傳收益,未詳細了解產品屬性及投資方向,導致購買的產品嚴重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風險提示】 在選購金融產品前,應綜合權衡自身的財務狀況、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流動性需求等,如實填寫風險調查問卷,購買不高于自身風險等級的產品。消費者應該主動充分了解產品結構、產品申贖、產品期限、產品流動性等,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合同條款等,知悉權利與義務,審慎對待合同簽署、風險測評、雙錄等重要環節。雙錄能完整客觀記錄營銷推介、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金融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真實記錄銷售人員對產品風險的揭示情況。金融機構在營業場所銷售產品時,應在銷售專區對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承擔合理推薦、適當銷售的義務。金融消費者應配合金融機構開展“雙錄”,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誠信作答,避免因不理性投資而遭受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