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安全用卡常識 |
發布時間:2018年07月13日 |
一、金融IC卡知識 金融IC 卡是由商業銀行(信用社)或支付機構發行的,采用集成電路技術,遵循國家金融行業標準,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現金存取全部或部分金融功能,可以具有其他商業服務和社會管理功能的金融工具,較傳統磁條卡技術更為安全。 分為接觸式與非接觸式(“閃付”)兩種。接觸式金融IC 卡,可通過插入受理終端的讀卡槽實現在POS 和ATM上使用。非接觸式金融IC 卡(或稱閃付卡,卡面具有“QuickPass”標識),用戶可在支持銀聯“閃付”的非接觸式支付終端上輕松一揮便可快速完成支付,一般單筆金額不超過1000 元,無需簽名和輸入密碼。 二、安全用卡常識 (一)申辦銀行卡 開戶時建議本人到銀行辦理,如實填寫申請表并提供個人真實資料,務必留存本人保管與使用的手機號碼,而非他人手機號碼。 (二)領用銀行卡 收到銀行卡、密碼信封時,如果信封有遭拆封或有重新粘合的痕跡,應立即聯系發卡行,防止卡片信息泄露。領用銀行卡后,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條上簽署與開戶申請表上相同的名字,并確保簽名清晰、持久。 (三)密碼管理 1.設置易于記憶但難以破譯的密碼,不建議設置簡單數字排列的密碼或用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門牌號、郵編號等有關個人信息的數字作為密碼,以防被不法分子破譯。 2.查詢密碼盡量不要與交易密碼設置相同。 3.建議不要將銀行賬戶和密碼等信息儲存在聯網的計算機、手機、電子郵件、以及容易被不法分子竊取的地方。 4.任何人、任何機構與任何組織無權知道持卡人本人的密碼,可拒絕任何企圖索取銀行卡密碼的要求。謹防不法分子冒充銀行和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騙取密碼。 5.建議不定期修改銀行賬戶密碼。 6.如遺忘USB Key密碼,應盡快辦理補發或更換業務。 (四)用卡 1.使用POS機刷卡時,不要讓卡片離開持卡人的視線范圍,留意收銀員的刷卡次數;認真核對簽購單上的金額是否正確,卡片是否確為本人的卡片,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名,切勿簽署金額空白或填寫不完整的簽購單;刷卡消費時若發生異常情況,要妥善保管交易單據。 2.操作自助設備時,留意插卡口是否有改裝的痕跡;自助設備出現吞卡故障時,不要輕易離開,可在原地撥打客戶服務熱線進行求助;避免被不法分子轉移注意力,掉包銀行卡。 3.認真識別銀行公告,千萬不要相信要求客戶將錢轉到指定賬戶的公告,發現此類公告應盡快向銀行舉報。 (五)掛失 如果銀行卡遺失、被盜或被冒用,持卡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要發起掛失申請,持卡人不承擔其銀行卡掛失生效后所產生的經濟損失。 (六)銷卡和銷戶 信用卡持卡人的銷卡指客戶有多張信用卡(各卡種),在卡片有效期內或到期后不再使用卡片的,注銷其中一張為銷卡。如客戶提出銷卡申請后,該賬戶下有其他信用卡,不影響其他卡片使用。由持卡人本人向我行提出銷卡申請成功受理后將卡片剪角、剪芯片處理。 如客戶同一信用卡賬戶下只有一張卡片,則應做銷戶申請,銷戶申請指客戶該賬戶整個關閉,銷戶僅是銷戶申請的受理,受理成功后并不會實時關閉賬戶,可往該賬戶入賬歸還欠款。 有溢繳款但未做銷戶結清的賬戶不會產生其他費用,但賬戶不會關閉,為避免遺留問題一定要做銷戶結清。 (1)如客戶既無欠款又無溢繳款45天后可不用到柜臺辦理銷戶結清手續。 (2)如有欠款或未達賬項,該賬戶在45天內至少有一期賬單,客戶需要還清所有欠款。 (3)有溢繳款的客戶45天內可通過客服渠道新增或修改關聯借記賬戶,系統在銷戶申請45天日終對銷戶未結清的賬戶自動進行處理,信用卡賬戶無溢繳款后自動關閉。或45天之后可通過柜面辦理銷戶結清(手輸卡號加驗密方式)將溢繳款取出。 注意:客戶如在柜臺辦理支取卡內的溢繳款,只能采用刷卡加驗密方式;銷戶結清取溢繳款只能采用手輸卡號加驗密方式,客戶本人持身份證到我行任意網點柜臺辦理。 (4)做完銷戶結清,該信用卡賬戶完全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