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保融資 |
產品說明 指出口商投保了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出口信用保險,出運貨物后,將保險賠款權益轉讓給本行,同時向本行提交出口業務項下相關單據,提出融資申請,并以出口收匯款項為主要還款來源的短期融資業務。本行出口信保融資業務適用于匯款、托收和信用證為結算方式的出口合同。 產品功能 用于滿足已投保了出口信用險的出口商的短期資金需求。 產品特點 1、融資比例一般最高可達單據金額的80%; 2、提前辦理結匯,鎖定匯率風險; 3、一般無需出口商另行提供擔保措施。 適用客戶 1、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的出口商; 2、希望提前結匯、鎖定匯率風險的出口商。 申請條件 1、出口商是經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已通過規定的年檢并有效存在,具有訂立和履行本項業務項下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出口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和貨物出口所需的必要手續; 3、出口商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資質,并在本行有辦理國際貿易結算業務的良好記錄; 4、出口商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險; 5、貿易背景真實。 業務流程 1、出口商向本行申請出口信用保險項下押匯額度,本行為其核定授信額度后,簽訂相應的額度/業務合同和擔保合同(如需); 2、根據不同的結算方式向本行提交押匯申請材料; 3、本行審核同意后與出口商簽訂押匯合同,發放貸款; 4、出口商用出口收匯款歸還押匯融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