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訂單融資 |
產品說明 指本行在出口訂單合同項下,在出口商出運貨物前,對出口商以匯入匯款或出口托收作為結算方式的出口業務進行融資,支持其生產或采購出口貨物,出口商以后續的出口收匯款項、或同一貿易鏈上的后續融資款項、或以自有資金償還貸款的一種融資形式。 產品功能 在匯入匯款或出口托收結算方式項下,解決出口商在備貨裝運階段出現的資金短期問題,便于出口交易順利進行。 產品特點 貸款限定用于出口商品的采購、包裝以及運輸等,匯款或托收項下收匯款作為第一還款來源。 適用客戶 已經與進口商簽訂了貿易合同,在采購、包裝及運輸階段需要短期融資的出口商。 申請條件 1、出口商是經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已通過規定的年檢并有效存在,具有訂立和履行本項業務項下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出口商具有進出口經營權; 3、出口商在本行開有結算賬戶; 4、出口商有本行授予的信用額度; 5、物裝運后應督促出口商立即向本行交單,通過本行交單索匯。 辦理流程 1、出口商向本行申請出口訂單融資額度,本行為其核定授信額度后,簽訂相應的額度合同和擔保合同; 2、出口商在額度內向本行提交出口訂單融資申請書、貿易合同; 3、本行審核同意后與出口商簽訂出口訂單融資合同,發放貸款; 4、出口商使用融資款完成采購、生產和裝運后,向本行提交單據,通過本行收匯; 5、出口商用匯款或托收項下回款歸還出口訂單融資款。 |